伊雲

不是写不出,是在卖血。

仙门外史

*地冥all,包含冥迹,地法,地人。还有梦情提及

*结尾的童谣改自卞之琳«寂寞»



地冥一生中做过最失败的事就是和天迹结婚。

地冥的名字很多,永夜剧作家、命运规划主、血闇源头、无神论、瑟斯二世、幻流星、奇梦人……那些都是他发达以后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,他最开始的名字很少有人知道,叫末日十七。听起来有点像神舟七号,本质上和张三李四没有区别,一个代表组织的姓氏外加一个数字,定义了他的人生。

天迹,神毓逍遥,也就是玉逍遥,是少数知道末日十七这个名字的人,他曾在地冥最痛苦的时光中出现,毫不知情地改变了末日十七的世界,让对方此后一生都不能忘怀。玉逍遥可以说是地冥的白月光。

地冥娶到了自己的白月光,理论上他是成功的。

但天迹不同于市面上的多数白月光,他不爱洗澡、乱穿衣服、尿尿不锁门、吃饭吃得一嘴油、爱说鬼话,而且对地冥一切高雅的爱好嗤之以鼻。因此地冥后悔娶他也是很合理的。

俩人新婚那天,玉逍遥和人划拳喝酒干趴了一桌,醉得头晕眼花之际摸着地冥的脸说:“长得不赖吗……你是谁啊?”

地冥怀怒未发,而地煞王令降于天,“一个猜测不一定对,我是你夫君。”

玉逍遥一愣,随即笑得倒在地冥身上。地冥心中有些触动有些悸动有些感动,理所当然地觉得玉逍遥是为了抱他而这么做的。

但玉逍遥抬起头来对他笑了笑说:“你放屁,逍遥哥连对象都没有结什么婚。”

这种情况下,大家都以为他们三天就得离婚,但俩人奇迹般的坚持了几百年。过程中最痛苦的是非常君,他免费当了几百年的人民调解员,在地冥和天迹发生暴力事件时冲上去劝架,还因此住了几回院。所以也有人怀疑冥迹离婚是非常君撺掇的,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烦人的电灯泡生活了。不过俩人到底没有离成,这个阴谋论便也不了了之。

关于离婚这件事,起因是一个狮子头。

玉逍遥什么都吃,唯一的禁忌是不吃姜。末日十七和他早恋的时候就知道这件事,俩人出门吃饭,末日十七就叮咛老板不要放姜。因为他很爱玉逍遥,生怕对方不愉快,连这种小事都记得很周全。俩人在一起后地冥就告诉厨师,做菜一律不许用姜,姜和君奉天不得进入永夜剧场。

这样看来事情万无一失了,但一切都会有变化,尤其在你放松警惕的时候。俩人结婚几百年,天迹尿尿不锁门地冥也不会脸红心跳有冲动了,他只会冷笑着关门然后阴阳怪气一番。这说明他们到了七百年之痒的时候。因此那天早上非常君送狮子头来时地冥并未多想,直接让人送上桌了。然而糟糕的是,狮子头里加了姜末。

这也是后来人们怀疑非常君撺掇冥迹离婚的原因之一。但话又说回来,狮子头加姜末才能去腥提味,非常君作为苦境知名美食家,这么做也无可厚非。

总之,结果就是那天玉逍遥吃了带姜末的狮子头,大发雷霆,掀了盘子一脚踩在桌子上,用王熙凤的架势说林黛玉的台词:“末日十七,你若对我不满,当初便别来招惹我。如今既娶了我,又拿这东西来折磨人,你……”

地冥虽然知道天迹是装的,还是吃这一套,不难看出爱上天迹既是他的福也是他的祸。地冥皱着眉,仔细提防着天迹站不稳从桌上跌下来,然后说:“不喜欢就别吃,你快下来。”
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,”玉逍遥乖乖下来了,但还是不肯表示和好,“今天有一口我不喜欢的菜,明天有一张我不喜欢的桌子,后天来一个我不喜欢的人,我全都不管、不见,那你不如和我离婚!”

玉逍遥说得牙痒痒,没注意到地冥比他气得还厉害。说一句题外话,地冥总是喜怒不形于色需要别人猜他的心思,但是玉逍遥并不爱看别人眼色,这是俩人不合适的另一个地方。

地冥心里想,玉逍遥爱跟君奉天玩,他讨厌君奉天,而每次玉逍遥去找君奉天时他只能忍着装看不见。这太不公平了,当然问题很大。但是地冥不说,他只是定定地盯着天迹,说:“那好,我们去官府和离吧。”

一对夫妻总是要离婚的时候才发现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习惯中。这么说有点俗,但也是实话。比如那天地冥和天迹还是坐了同一辆车去官府,玉逍遥本来想着吵架了就不坐地冥的车了,何况那车还载过倚情天。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找自己的车,地冥已经下意识地伸手扶他上车,坐定后俩人都愣了——但没办法,凑合坐呗。

早上玉逍遥吃多了油腻荤腥的东西,一上车就有点晕,地冥拿自己的嗅盐给他闻了又托人买话梅来。实际上不管他俩闹得多僵地冥都看不了天迹受委屈。据此可以看出地冥是真的爱天迹,只是这种爱带来的常常是痛苦而非幸福。

玉逍遥吃了话梅后不晕了,迷迷糊糊靠着地冥睡觉。天迹这个人烦归烦,却长得很好看。他把头靠在地冥肩上,像一只懒洋洋的波斯猫,闲适漂亮。

地冥年少时爱他又求而不得,常常幻想这种情景,如今得偿所愿自然欣喜,但又想到一旦与对方离婚就要失去这一切,又恼火起来。

这些事玉逍遥都不知道,他只知道刚才那一觉睡得很舒服,因此完全消气了,看着地冥也越看越满意,要他和对方再过一千年他都是愿意的。“十七,”玉逍遥跳下车去挽地冥的手,“我们回家吧。”

“不行,”大凡地冥这样的人,都是别扭又爱面子的,他甩开玉逍遥的手说:“回什么家,去和离。”

玉逍遥知道对方是闹别扭,吐了吐舌头也不生气,只是捏着嗓子故作姿态地说:“呀,是妾身多嘴了,相公千万息怒啊!”

“你……!”地冥气得一哽,又不好发作,只得转过头翻了个白眼。世上只有两个人能气得他如此失态,一个是玉逍遥,另一个就是他的好师弟君奉天。

玉逍遥见地冥赌气忙上去揉他的脸,但一看对方绷着脸的样子忍不住大笑。官府的小厮吓得不敢多嘴,都盯着他俩看。地冥为自己在苦境的名声着想,抢在玉逍遥之前瞪了眼那小厮:“还看什么!去叫君奉天来上班,眩者要和天迹离婚!”

计划赶不上变化,君奉天手持律典配着正法贯天穹的BGM出场时,地冥和天迹已经完全和好了。君奉天问你们是来和离的吗,地冥就在心里愤愤地骂君奉天,觉得对方问出这句话就是为了挑拨离间,完全忘了是自己要和天迹来离婚的。

最后的结果是冥迹没有离成回家继续过日子,而地冥派了一队精锐日夜盯住君奉天要伺机暗杀他。后人因此认为地冥太爱天迹太神经质又太小肚鸡肠了,但也有人觉得地冥与君奉天之间有点什么,所以才这么容易因他发怒,又对他念念不忘。在此不好评价,但作为一篇合格的野史,会向诸君解释这种推测的由来。

地冥此人很专情,但作为一个艺术家他深知专情与忠贞是相矛盾的,他想要长久地爱天迹就应该多泡点别人,这样才永远新鲜,永远不腻。有人因此而讨厌地冥,认为他道德败坏。但地冥杀了那么多人害得苦境血流成河,早就不在乎别人骂他了。而且我们说过,他是一个艺术家,艺术家总是很特立独行又很自我的。

总之,在爱天迹的前提下,地冥也睡别人,比如倚情天比如非常君。后来的人都知道,地冥和非常君是很有些同病相怜在身上的,因此他们云雨之欢时可以聊些深入的事,与天迹不能提,与倚情天不必提的事。有一次聊到君奉天,地冥以剧作家的多愁善感说,我恨他,一直想忘记他,却又总是想起。君奉天真是令人厌恶,我从未见过他流血,流泪或流汗。

地冥拥住非常君用性和对方建立起联系,不无恶意地说,也许君奉天像一块汗青,用火灼烧才能使他发出叫声滴下竹子味的汗。非常君似乎早就猜到地冥这么想,但他又远比地冥现实,于是附在对方耳边轻轻说:“好友,如果你真想看的话,不如去睡他。”

结果当然是没有。一直到地冥死他也没有去睡君奉天。也许是不能,也许是不想。


地冥是天地人法中死得最早的。虽然按照“好人不长命,祸害遗千年”的规律他应该和非常君一起活到最后才对。大家后来推测是因为地冥有白月光非常君没有,而色字头上一把刀。毕竟他最后是为天迹而死,死在天迹剑下,死在天迹怀里。简单来说,死得很不像样,不是一个牛逼反派BOSS该有的退场方式。

但地冥本人大概不这么认为。他一生中最隐秘而热烈的幻想有二,都与天迹有关:一是用脐带联系起自己和天迹,从对方的子宫中出生,作为一个孩子而不是血元造生的产物;二是诱骗对方杀了自己,然后死在对方怀里。

不难看出地冥疯得真的很厉害。但他遭遇过如此多的不幸,以至于他的一切罪都可以被宽恕。这两个幻想同样血腥而美丽,区别是地冥早已长大成人第一个幻想注定无法实现,于是他尽力完成了第二个。

就如诸君所知的那样,地冥做到了,完成得很艺术,不违背他素来的美学理念。

地冥死前对玉逍遥说了很多苦涩的话,显得他像个年幼孤弱的孩子,又恨又爱,捏在手中但又全都落空了。地冥最后想摸一下天迹的脸,他恍惚中又觉得自己回到了那段无明的日子,玉逍遥是他永远碰不到的光。碰不到,这三个字像印在他身上最恶毒的诅咒,地冥抬起手终究没能够到天迹的脸,举到空中就失力落下,堪堪蹭过对方的肩甲。

其实一个生命的诞生与死去是同一件事,某种意义上地冥的第一个幻想也实现了。地冥的手垂下去的瞬间天迹感到巨大的惊恐与无措,他低下头用自己的脸颊挨近地冥,即使对方不可能再一次对他抬起手了。天迹爱装得自己很幼稚,却在那一刻显得异常成熟与疲倦,像一个被孩子抛弃的母亲。他对地冥说,你累了吗?累了,就睡吧。

地冥没有回答,只是吃力地喘息着,温热的气息扑在天迹脸上让他知道对方还活着,但也很快要死了。天迹忽然忘了自己姓甚名谁,只觉得今生所有的悲恸与离别向他倾覆而来,但是哭不出来。“我也……已经,很累了。”


地冥的故事至此就告一段落,他活着时有人爱他有人恨他,死后也同样如此。可见地冥本身活得很矛盾,世人对他的评价也从来没有个定论。

地冥死后玉逍遥和君奉天想办法将他的坟安在仙门。因为地冥是玄尊的养子,君奉天不止一次说过,视他如亲弟一般。只是君奉天的好意来自愧疚,而地冥痛恨这种怜悯,至死也没有和解。

即使如此,后世仍传他俩的逸闻。有人怀疑君奉天一生不谈恋爱是因为他只喜欢那些恨他的人,也就是说他喜欢地冥,加之与天迹交好,他曾经动过心当地冥的小老婆。又有人说地冥有那么多明里暗里的情人却唯独没泡过君奉天,是因为对方才是他心里真正高不可攀的白月光。

这些说法太过无稽,诸位一笑就罢。多数时候我们还是相信,君奉天是一个没有爱人能力的木头,他可以关爱,垂爱某个人,却不可能与谁恋爱。而地冥是完美的情人调情的高手,却不懂得用其他方式关心他人,朋友、亲人对他都是遥不可及的东西。因此他们既不能彼此理解也不该发生关系,他们不可能相爱,甚至都做不到互相仇恨。

不过,还有一件事也是真的。非常君杀君奉天时,曾想起过地冥和他的那个夜晚。他留心看着君奉天端肃整齐的发饰和纸一样乏味的皮肤,注意到对方因疼痛而轻微地颤抖,发际脖颈渗出薄汗,像地冥所想的那样,君奉天是一根在火中滴出水的汗青竹。非常君忽然觉得无比奇妙,地冥一生推测算计过无数件事,偏偏他无心的预言最准,亦最恶毒。

后来人们为地冥编了一首童谣,爱憎不明的。流传很广的版本是这样:


永夜剧作家怕寂寞

剧场里养了双小孩

千年前人心不可靠

他写了一本规划书


小时候他常常艳慕

一些人走在天光下

如今他死了许多年

规划书还不曾合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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